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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建设用地应如何赔偿

国家征用建设用地应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2025-02-10 09:31:06

1、国家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所需占用的土地,应该依照土地原始的使用目的及所在地周边区域的产出价值来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支付应包括土地补偿款项、安置费用补助、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用、青苗的补偿款等多项费用在内的土地征收补偿款。

同时,必须保障被征地农民获得必要的社会保险补偿。

2、针对耕地的征占补偿,补偿款按照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度产值的6至10倍给予;

至于其他类型的用地,如山坡地、荒地等则可以由我省、自治区与直辖市参考征用耕地时的补偿标准来制定,具体实施时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完善。

3、对于具有经济效益的非农田用地,其征用补偿款可以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度产值的3至6倍加以计算;

然而,对于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的未垦耕地,将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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